國立東華大學貴重儀器中心設置要點

113年 8 月 6 日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 技術服務中心會議 通過
113年 9 月 6 日 奉准實施

一、 國立東華大學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以下簡稱貴儀中心)為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設立國立東華大學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以進行儀器之集中購置、使用、管理、維修等任務,提高儀器使用效率,提昇學術研究水準,特訂本要點。
二、 貴儀中心設置主任 1 人,綜理中心相關業務,由技服中心主任遴選院內相關領域教授提請校長聘任之,任期 2 年,得連任。
三、 貴儀中心得設若干業務相關之組別。各組得置組長 1 人,由貴儀中心主任聘任之得視實際需要,聘請校內、外專家學者為合聘或兼任研究及技術人員。
四、 貴儀中心各儀器之運作,由各儀器負責教授督導, 且得聘用任技術人員及行政助理以執行儀器之運 作、維修及管理 。
五、 各儀器技術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所屬儀器相關之專業研習課程或研討會,並列入年終考核項目中 應定期辦理年終考核,未通過績效考核者,得不予續聘。
六、 各儀器每年度運作及執行計畫書由相關人員提送貴儀中心彙整,主任據以提出運作及執行總計畫書。
七、 貴儀中心經費來源主要係由國科會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支助,部分則由學校配合款、技術服務經費、諮詢及工作費、培訓費、學術活動費、捐贈、其他收入而來 。
八、 貴儀中心由主任定期召開會議,討論並訂定貴儀中心之工作內容及相關業務事項。
九、 本辦法經本校技術服務中心會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