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一)本中心設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相關業務,由技服中心主任遴選校內相關領域教授兼任之任期二年,得連任。(二)本中心設置諮詢委員,為利發展方向之規劃、計畫之執行與行政業務之推廣。諮詢委員五至七人,由院長聘請國內外相關專家學者組織之,任期二年,得連任。(三)本中心設置貴重儀器服務與維及貴重儀器教育訓練兩組。未來得視需要,增設新組各組得置組長一人,由貴儀中心主任聘任之。 本中心得視實際需要, 聘請校內外專家學者為合聘或兼任研究人員及技術人員。(四)本中心中心主任定期召開中心議,討論並訂定中心工作計畫及檢討業務事項。(五)本中心每二年一期,由本院貴重儀器使用管理委員會,定期考核中心項成效。